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学年总结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7-11-02浏览次数:1446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校学字〔2013〕17号)中有关规定及学校下发的通知,学院开展学年总结及评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年总结工作

(一)时间、地点安排

学年总结具体时间、地点由各班级自行安排。

(二)工作步骤

学年总结分个人总结、民主评议两个步骤进行:

1.个人总结:每名学生就自己一年来的学风建设、个人成长等各个方面做出认真、全面的总结,并向班级同学进行汇报,目的在于发现问题、找出不足,促进个人成长。对自我总结不认真的学生,要暂缓评议,并取消一系列评优资格。

2.民主评议:在每个学生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各个班级分成若干小组,对每名学生给出客观评价,发现问题,找出不足,以促进学生本人的成长。

(三)工作要求

1.班主任应深入到各学生班中协助组织,专职学生工作干部要在分管年级巡视指导。班长要对一年来的班级工作做出总结,肯定成绩、发现不足,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2.各班级在开展学年总结工作时,注意与交流表达工程工作相结合。以此为契机,着力提升学生的口语表达能力、语言组织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为善表达者创造更多的机会和舞台,给不善表达者更多的熏陶和勇气,并进而全面提高学生的“语商”和交流表达能力。

二、年度评优工作

(一)评奖评优工作委员会

主任:刘志军

委员:张金臣、黄金、贾舜喆、李阳、班主任、冷科、马晓春

(二)名额分配

2016-2017学年年度评奖评优名额分配表
年级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寝室三好班级院三好学生院优秀学生干部
大二每班1人每班1人53每班1人每班1人
大三每班2人每班1人每班1人每班1人
大四每班1人每班1人每班1人每班1人

本科生“校三好学生”8个机动名额与“校优秀学生干部”17个机动名额,由评奖评优工作委员会在讨论后择优推荐。

本科大二年级及以上符合条件者可申报“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标兵”、“创新标兵”、“学习标兵”、“自强标兵”,每项标兵最终推荐名额为1个,通过答辩产生。

(三)评选条件及程序

1、各种荣誉的评选规则详情见附件1、4、5、6。

2、各班自行召开总结大会,按名额分配推选出符合条件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院三好学生、院优秀学生干部。

3、各项标兵自由申报,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4、推荐人选名单公示三个工作日。

5、表格中的荣誉不可兼得;标兵候选人的资格可同时申请,但不可兼得。

(四)材料填写

1、需同时提交纸质版、电子版的材料。

2、汇总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班级”、“优秀寝室”汇总表。

3、申报表:“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班级”、“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优秀寝室标兵”、“自强标兵”、“创新标兵”、“学习标兵”申报表。以上材料均需正反面打印。

4、“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无需提交申报表。

5、申报理由填写要求:字数限制在150—200字左右,事迹介绍部分表述上要简明扼要,围绕申报奖项特征,不要对候选人曾获得奖项作流水账式的罗列。

6、事迹材料撰写要求:每位“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标兵”、“自强标兵”、“创新标兵”、“创新标兵”申报者在提交申报表的同时,需提交一份1000—15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介绍。自拟题目、以第三人称撰写,内容上要实事求是,语言简练,避免空泛或面面俱到,要重点体现申报奖项特征的突出事迹,请勿在材料内加入照片。

7、创新标兵申报要求:申报者提交报名表同时提交校团委出具的竞赛获奖认定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复印件和专利授权书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

(五)时间安排及报送要求

1、各班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班级”“优秀寝室”“院三好学生”“院优秀学生干部”电子版汇总表(附件2)11月5日下午5点前以班级为单位上交学务部。

2、申报表:“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班级”、“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优秀寝室标兵”、“自强标兵”、“创新标兵”、“学习标兵”电子版申报表(附件3)11月5日下午5点前以班级为单位上交学务部,纸质版申报表11月6日下午5:00-6:00上交到基础楼417。

3、标兵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相关附件.zip

  

  

材料科学于化学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