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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总结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佚名发布时间:2014-12-09浏览次数: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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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了解2014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的执行情况,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校科字〔2010〕44号)和《哈尔滨工程大学关于进一步做好2013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校科字〔2013〕1号)有关要求,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组织开展2014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总结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范围
  总结工作涵盖2014年度全部受资助计划项目,包括:自由探索计划、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计划、学生科技创新计划、引进优秀人才资助计划、创新团队培育计划、重大项目培育计划、重大项目资助计划和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等。
  二、具体要求
  1.自由探索计划、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计划应由院系(重点实验室)统一组织开展检查汇报,各项目负责人应提交《进展/结题报告》(附件1),检查汇报具体形式由各院系(重点实验室)自行确定。检查工作结束后,各院系(重点实验室)汇总并提交本单位自由探索计划(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计划)整体工作总结报告(附件2),单位项目成果汇总统计表(附件3),各项目《进展/结题报告》由院系(重点实验室)自行装订存档。
  2.学生科技创新计划由校团委组织开展检查,具体检查形式自行确定。检查工作结束后,需提交整体工作总结报告(附件2)。
  3.其他计划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年度结题/结题报告》(附件4)和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5),其中,对于连续资助已满三年项目,请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报告》,其他资助期未满三年项目填写《年度结题报告》,2014年获得资助的引进优秀人才资助计划项目填写《结题报告》。同时,学校将对项目执行情况和下一步发展计划进行评议,具体时间和评议形式另行通知。
  4.经费决算表需财务处审核盖章。其中,各单位(重点实验室)总结报告和《年度结题报告》应针对2014年度经费进行决算,《结题报告》应针对项目整体经费进行决算,经费决算日期为截至2014年12月10日。决算盖章时间统一安排在2014年12月11日至12日上午。
  5. 总结工作开展情况是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项目评估管理和安排下一年度经费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科技办须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各单位(重点实验室)总结报告和《年度结题报告》应针对2014年度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结题报告》应针对项目整体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所有报告内容不得涉密。
  6.各单位2014年度检查项目清单详见纸制文件(主楼1017室领取)。
  三、时间安排
  请各有关单位于2014年12月19日之前将本单位所有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科研院条件综合处1017室),并将材料电子版发至zhaorong@hrbeu.edu.cn.
  联系人:赵荣
  联系电话:82589496

附件:1.自由探索、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进展/结题报告
2.总结报告提纲
3.单位项目成果汇总统计表
4.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年度结题/结题报告
5.项目成果统计表

201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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