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推荐范围
学院202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推荐名额
(一)本科生校优秀毕业生:12人
(二)本科生省优秀毕业生:7人
(三)研究生校优秀毕业生:12人
(四)研究生省优秀毕业生:6人
三、评选/推荐标准
(一)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
2.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学生行为准则,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
3.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不低于年级排名前30%。
4.积极参加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等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推荐。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集体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模范带头作用突出,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有突出的表现和事迹。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健康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具有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7.积极响应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自愿投身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省内县级以下乡镇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有积极合理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推荐。
(二)申报校优秀毕业生的本科生,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就读期间获得不少于五次校二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2.本科就读期间获得不少于两次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3.本科就读期间参加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竞赛、学科竞赛并获奖。
(三)申报校优秀毕业生的研究生,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博士研究生就读期间获得过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2.硕士/博士研究生就读期间参加省级及以上创新实践竞赛、学科竞赛并获奖。
3.硕士研究生就读期间取得高水平学术成果不少于1项;博士研究生就读期间取得高水平学术成果不少于3项。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省部级及以上奖项、授权并转化发明专利、出版专著等。
(四)省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须从校优秀毕业生中进行推荐。
四、评选组织
学院成立优秀毕业生评定工作小组,负责优秀毕业生的申报组织、材料审核、评审公示和材料报送等工作。
五、评选程序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采取申报制,不申报不参评。
(二)评审资格审查,入围答辩的不超过学院名额的150%。
(三)答辩根据思想品德、学术成果、创新创业、体育锻炼、志愿服务等方面综合考察评分。
(四)校优秀毕业生根据书面材料评分(100分)与答辩成绩(100分)综合考察进行差额评选。省优秀毕业生根据书面材料评分与答辩成绩综合考察,按照总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推荐。
(五)省、校优秀毕业生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并审核无误后报送学校。
六、材料报送
(一)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同学前往基础楼425室(学院教务办)咨询代晓宇老师和丁野老师开具个人就读期间加权平均成绩及排名认定。
(二)申报材料应包括:
1.附件1:2025年优秀毕业生答辩简表(本科生)
2.附件2:2025年优秀毕业生答辩简表(研究生)
3.附件3:哈尔滨工程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4.附件4: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5.附件5: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书面材料评分表
6.附件1-5均需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学院计划于4月7日公布入围答辩学生名单,4月8日9点在材化楼347和材化楼349组织申请人进行答辩。每位学生答辩时长不超过3分钟。
(四)电子版材料和PPT于4月6日16:00前,发送至3262184108@qq.com,压缩包命名为“优秀毕业生-学号-姓名-本科生/研究生”纸质版正反面打印,于4月7日10:00-12:00交至材化楼417室,逾期不候。
附件1 2025年优秀毕业生答辩简表(本科生).xls
附件2 2025年优秀毕业生答辩简表(研究生).xls
附件3 哈尔滨工程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doc
附件4 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申请表.docx
哈尔滨工程大学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