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2024年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4-10-11浏览次数:1542

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资助工作实施细则》(哈工程校发〔202356号)及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结合学院实际,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奖助学金的申报评定、材料审核和公示报送工作。现将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2024年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

(一)评选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国家助学金评定范围只限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等级按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划分,同等条件下参考综合素质、学习成绩、创新能力和参加公益活动等情况进行调整。

2.全受益原则

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达到全覆盖、全受益。

(二)助学金等级

原则上按1500/学期、2000/学期、2500/学期三个等级评定发放。对家庭经济极特殊困难学生,酌情加大资助额度。

(三)申请要求

符合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的2021-2024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于101716:00前将个人纸质版《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国家助学金信息表》(附件2)交至本年级辅导员处,《国家助学金信息表》文件重命名为“202X级-姓名-国家助学金信息表”。

二、社会助学金

(一)评选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社会助学金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二)助学金项目

1.中国银行助学金

名额:本科生7人。

金额:2000//学年,分两学期发放。

申报条件: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此项助学金可与国家助学金兼得。

2.小米助学金

名额: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各1人,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可根据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名额调整。

金额:5000//学年。

申报条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同等条件下学习成绩优异学生优先。此项助学金不可与国家助学金兼得。

3.从明助学金

名额:本科生11人、硕士研究生2人,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可根据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名额调整。

金额:4000//学年。

申报条件:学习成绩优秀,无违纪行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本科生及家庭经济极特殊困难的硕士研究生。此项助学金不可与国家助学金兼得。

(三)申请要求

符合社会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可自愿提出申请,申请者须于101716:00前将个人纸质版《社会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与个人事迹介绍(主要包含家庭经济详细情况、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公益活动参与情况等)、电子版《社会助学金信息表》(附件4)交至本年级辅导员处(大一和大二年级交至二公寓112室,大三和大四年级交至基础楼419室),《社会助学金信息表》文件重命名为“202X级-姓名-XX助学金信息表”。

三、注意事项

1.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补助:

(1)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未解除者;

(2)有奢侈消费、超前消费行为者;

(3)伪造虚假申请材料者。

附件1: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国家助学金汇总表.xls

附件3:社会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4:社会助学金汇总表.xlsx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1011


编辑:郭润泽

审核:刘东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