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2024年优秀毕业生评选方案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4-04-26浏览次数:1169

一、评选/推荐范围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2024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

二、评选/推荐名额

(一)本科生校优秀毕业生:10

(二)本科生省优秀毕业生:5

(三)研究生校优秀毕业生:12

(四)研究生省优秀毕业生:6

三、评选/推荐标准

(一)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

2.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学生行为准则,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集体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模范带头作用突出,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有突出的表现和事迹。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健康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具有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5.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就读期间学习加权平均成绩进入专业排名前30%

6.积极参加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等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推荐。

7.积极响应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自愿投身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省内县级以下乡镇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有积极合理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省优秀毕业生。

(二)申报校优秀毕业生的本科生,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就读期间获得五次校二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2.本科就读期间获得两次及以上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3.本科就读期间参加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竞赛、学科竞赛并获奖。

(三)申报校优秀毕业生的研究生,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博士研究生就读期间获得过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2.硕士/博士研究生就读期间参加省级及以上创新实践竞赛、学科竞赛并获奖。

3.硕士研究生就读期间取得高水平学术成果不少于1项;博士研究生就读期间取得高水平学术成果不少于3项。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省部级及以上奖项、授权并转化发明专利、出版专著等。

(四)根据学校相关工作要求,发表在预警期刊中的学术成果不予认定,2024年《国际期刊预警名单》见附件9

(五)省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须从校优秀毕业生中进行推荐。

四、评选组织

学院成立优秀毕业生评定工作小组,负责优秀毕业生的申报组织、材料审核、评审公示和材料报送等工作。

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定工作小组组长:曹景杰

成员:张金臣、闫威啸、郭润泽、李行、闵译萱、丁鹤(教师代表)、周慧敏(教师代表)、杨雨云(教师代表)、孙斌(班主任代表)、冯莉莉(班主任代表)、王乾宇(本科生代表)

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定工作小组组长:盖世丽

成员:曹景杰、张金臣、阿里木江、蔡德龙、孙利昕、王建东、郑卫、张丽丽、刘汝庚、赵婧、白建伟、姚佳欣、冯静、丁鹤、冯莉莉、庄家宇(学生代表)、李墨焱(学生代表)

答辩委员会成员在评定工作小组中产生。

五、评选方式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采取申报制,不申报不参评。

(二)学院入围答辩的本科生人数为12人、研究生人数为15人。

(三)请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同学前往基础楼425室(学院教务办)咨询丁野老师开具个人就读期间加权平均成绩及排名认定。之后,填写《2024年哈尔滨工程大学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5)、《2024年材化学院“优秀毕业生”书面材料评分表》(附件8)。电子版于42916:00前,发送至2875461145@qq.com,压缩包命名为“优秀毕业生-学号-姓名-本科生/研究生”。纸质版须正反面打印,并于42914:00-16:00交至基础楼419室,逾期不候。

(四)学院计划于56日组织申请人进行答辩,答辩对象为书面材料评分本科生前12名申请人、研究生前15名申请人,答辩时间3分钟,具体时间、方式、地点待定。请有意申报者加入微信群,群聊二维码如下:

六、评选细则

(一)2024年材化学院“优秀毕业生”书面材料评分表(附件8

序号

赋分标准

满分分值

自评分值

1

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无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制造、传播各类谣言等行为。

30

 

2

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学生行为准则,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

20

 

3

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文化课成绩)不低于年级排名前30%

基础分10分,成绩排名前5%10分,前5%-10%8分,前10%-15%6分,前15%-20%4分,前20%-25%2分,前25%-30%不加分。

20

 

4

积极参加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等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基础分4分,个人获得荣誉或表彰,省级每项加2分,国家级每项加4分;所在集体获得荣誉或奖励,省级每项加1分,国家级每项加2分,集体加分限署名位次前三名。

10

 

5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集体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模范带头作用突出,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有突出的表现和事迹。

基础分4分,个人获得荣誉或表彰,省级每项加2分,国家级每项加4分;所在集体获得荣誉或奖励,省级每项加1分,国家级每项加2分,集体加分限署名位次前三名。

10

 

6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健康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具有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基础分2分,个人获得荣誉或表彰,省级每项加1分,国家级每项加2分;所在集体获得荣誉或奖励,省级每项加0.5分,国家级每项加1分,集体加分限署名位次前三名。

5

 

7

积极响应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自愿投身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我省县级以下乡镇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有积极合理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已落实就业单位基础分3分,到部队、基层单位、留省就业、艰苦行业等加5分。

5

 

(二)校优秀毕业生经差额评选后报送本科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省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将根据书面材料评分与答辩成绩相加,由高到低排序后推荐,并报送本科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七、结果公示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2024年校优秀毕业生和省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名单公示文件将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于51017:00前向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本科生联系人:闫威啸

联系方式:0451-82518245

研究生联系人:张金臣

联系方式:0451-82519407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2024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监督投诉电话:0451-82519192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2024年优秀毕业生评选相关附件.zip

 

哈尔滨工程大学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4年4月26日     

 

编辑:闫威啸

 审核:曹景杰 盖世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