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度博士生招生春季学期复试考核工作的通知》与《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办法》的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度春季学期我院“申请考核”博士招生复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5月8-17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考生加入微信群。
综合能力测试地点:基础楼349
外语测试地点:基础楼347
二、复试考核形式
复试考核采取“现场复试考核”的形式进行考核。
四、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考核以面试为主,不另设笔试环节,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综合考核包含材料申请审核、初试、复试三个环节。
综合考核(100分)=材料申请审核(40分)+初试(20分)+复试(40分)。
1.材料申请审核。依据考生的学习科研经历、取得的科研成果和报考学科的契合度等情况客观评价。同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要进行严格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或有名无实等情况。学院成立3名或以上专家组成的材料申请审核小组,通过对考生申请材料逐一审核,考察考生既往学习科研经历,已经取得的科研成果与报考学科的契合度,客观评价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培养潜力等。
2、初试
初试采取撰写科研报告的方式进行,并由材料申请审核小组审核。请提交申请材料时一并提供。
初试(科研报告)内容: 考生以博士阶段拟开展的科研课题为主要内容进行撰写,字数8000-10000字(报告格式参考附件模板)。审核小组根据学术水平与能力、撰写报告能力、思维逻辑与创新能力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所有考生均需要提供科研报告。加试考生还需提供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或者初稿,具体详见复试考核内容第4条。
***科研报告提交时间:5月4日17:00前,发送到邮箱chxyjwb@hrbeu.edu.cn中。命名方式:初试科研报告-姓名(PDF电子版,科研报告模板封面见附件,材料中不能体现报考导师姓名)
3.复试。复试为面试。包含综合能力测试与外语测试。全面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及外国语应用能力。其中,综合能力测试以博士阶段的科研课题设想、创新性阐述、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及拟取得的成果为主,对考生的基础科研能力、创新思维、博士阶段拟开展课题可行性及创新性进行综合评价。学校不再单独组织外语水平测试,对于不满足《申请考核办法》中外语免试条件的考生,由学院组织考核。
4.对于不符合《申请考核办法》中申请条件第(七)条1、2、3条的考生均需要参加加试环节。加试内容:需提交本人硕士学位论文1本(电子版,在读硕士提供学位论文初稿)以及成果列表(如果论文里没有列出),本人及硕士导师电子签名,加盖在读硕士所在学院教学管理单位公章,命名方式:考生姓名-硕士论文,5月4日17:00前,发送到邮箱chxyjwb@hrbeu.edu.cn中)。由初试审核小组考察申请人的论文和本科、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并对申请人的专业基础能力和专业素养(包括特殊学术专长、突出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分,满分100分,专家打分的平均值记为考生该环节的得分,得分60分以上方可参加复试,该环节为初试加试环节,得分只作为是否具备参加复试资格的判定,不计入综合考核总分。加试考生如没有成果将会严格进行考核。
(三)专项计划考生
对报考学科交叉、与国际产学研用专项计划专项等专项招生计划考生,还应考察以下内容:
1.“学科交叉培养博士”专项计划需注重对考生交叉学科研究方向所涉及多学科领域的知识、能力考察。 复试环节应邀请交叉学科专家参加。
2.“国际产学研用”专项计划,应加强对考生外语表达和交流能力的考察。
3.其他新批复的专项招生计划,按相应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在复试中予以考察。
(四)学校专家评审
院系复试考核结束后,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成立专家组,对各学院考核通过人员进行评审,结合学校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名额等情况,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招生计划
1.博士生导师可招生最大人数严格按照本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计划申报审批工作中学校批复的计划数执行,不得超计划录取。导师当年招生数包括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和申请考核制考生。本年度未批复招生计划的导师不得招收博士生。导师应严格认真做好导师考核,如因学生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入学,导师下一年自动停止招生一年。
为确保博士生培养质量,导师本年度录取总人数不得超过4人。对于因国家新批复的专项招生计划导致实际录取人数超出的,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予以调整。
2.学科交叉项目按《哈尔滨工程大学2023年学科交叉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所列主责导师申报。
六、缴费
资格审核通过的申请人需通过哈尔滨工程大学缴费平台,缴纳“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春季学期博士复试考试费”100元。
七、体检
体检工作在入学阶段进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八、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春季学期招生工作的通知》、(研院函〔2021〕26号)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办法(修订)等相关文件执行。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3年4月28日
审核:贺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