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相关工作安排,2023年度我院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硕博连读招生选拔面向本校入学考试方式为统考或推荐免试的在籍硕士生(管理类专业学位硕士、法律硕士除外)。每学年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开展两次,分别在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进行。秋季学期面向二年级、三年级硕士生;春季学期面向一年级硕士生。两次被录取考生均在下一学年秋季学期入学并获得博士学籍。
本次招生(秋季学期)面向2020级、2021级硕士生。被录取考生将在2023年秋季学期入学并获得博士学籍。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无违纪和违反学术道德的情况 ;
(四)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
(五)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且已通过报考导师考核;
(六)报考当年各类专项招生计划的,须同时满足相应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中的报考要求。
三、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成绩排名
见附件。
(二)导师考核
凡符合条件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生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经硕士生导师同意,并由申请专业的博士生导师考核通过、同意接收后方可网上报名。
报考导师以适当方式对考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知识结构、外国语应用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如实填写考核记录,并结合申请人的学习成绩情况,给出考核意见。
(三)网上报名
报名考生请加入微信群,见附件。
导师考核通过后,考生登录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填报报考基本信息和学术成果情况。生成《博士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和《博士申请考核制申请人获得学术成果情况表》,认真核对无误后签字。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前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由人事部门负责人在《博士申请考核申请人基本情况表》指定位置明确填写“同意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生”意见,签字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否则报名无效。
2022年11月15日-12月16日24:00前,考生须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网址:http://yjszs.hrbeu.edu.cn),填报报考信息和取得学术成果信息,打印《博士申请考核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博士申请考核制申请人获得学术成果情况表》,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
考生必须确保填写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
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不需缴纳报名费。
(四)材料报送
2022年12月16日24:00前,考生须通过网报系统提交全部申请材料。
四、复试
1、复试时间和形式
2022年12月26日-2023年1月6日,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考核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统一使用“腾讯会议”为软件平台。为保证公平公正和稳定网络环境,采取“复试组专家集中”“考生远程双机位”方式进行考核。主机位建议使用电脑登录,摆放于考生正面;副机位从考生侧后方拍摄,可使用电脑或手机登录。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登录哈尔滨工程大学缴纳平台,选择“秋季学期博士复试考试费”缴费项目,缴纳考试费100元。
2、复试内容
复试充分参考考生课程成绩排名,并注重对考生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的考察。复试内容主要包括:
(1)外语考核。包括听力、口语、阅读能力测试,全面考察考生的外国语应用能力。
(2)专业综合面试。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综合面试以博士阶段的科研课题设想、创新性阐述、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及拟取得的成果为主,对考生的基础科研能力、创新思维、博士阶段拟开展课题可行性及创新性进行综合评价。
(3)对于成绩排名后30%或有硕士阶段不合格成绩的考生,学院应进一步加强对其科研潜质和学术素养的考察,根据考生参与学术研究项目和已取得学术成果情况客观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由报考学院给出书面意见。
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 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外语考核成绩(满分20分)+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满分8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4、专项计划考生
对报考学科交叉、与中核集团联合培养专项计划、国际产学研用专项计划专项等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考察以下内容:
1)“学科交叉培养博士”专项计划需注重对考生交叉学科研究方向所涉及多学科领域的知识、能力考察。 复试环节应邀请交叉学科专家参加。
2)“与中核集团等联合培养专项计划”应依托联合培养项目需求,有针对性的考察考生相关知识基础和科研潜质。 考核前校内导师须与联合培养导师充分沟通,并邀请其共同参与考核工作。
3)“国际产学研用”专项计划,应加强对考生外语表达和交流能力的考察。
4)其他新批复的专项招生计划,按相应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在复试中予以考察。
5、复试结果公示及报送
学院须公示考生复试成绩,公示时间为 3 个工作日。复试通过的考生名单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学校专家评审
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成立专家组,对复试通过人员进行评审,结合学校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名额等情况,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
7、拟录取名单公示
最终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 10 个工作日。拟录取考生需签订《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博连读承诺书》。
五、其他说明
(一)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生将于入学后取得博士生学籍,享受国家及学校有关博士研究生的资助待遇,其硕士生资助自行终止。若申请人中止博士学业,须返还博士助学金与硕士助学金差额部分。
(二)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生不参加“双向选择”就业,不得报考外单位博士生。
(三)博士生导师可招生最大人数严格按照本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计划申报审批工作中学校批复的计划数执行,不得超计划录取。导师当年招生数包括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和申请考核制考生。本年度未批复招生计划的导师不得招收博士生。导师应严格认真做好导师考核,如因学生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入学,导师下一年自动停止招生一年。
为确保博士生培养质量,导师本年度录取总人数不得超过4人。对于因国家新批复的专项招生计划导致实际录取人数超出的,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予以调整。
六、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秋季学期招生工作的通知》、(研院函〔2021〕27号)哈尔滨工程大学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修订)等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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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2年12月3日
审核:贺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