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化学院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学年总结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2-11-17浏览次数:2502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校学字〔2013〕17号)中有关规定,学开展学年总结及评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年总结工作

(一)时间、地点安排

学年总结具体时间、地点由各班级联系辅导员安排。

(二)工作步骤

个人总结、民主评议个步骤进行。

1.个人总结:每名学生就自己一年来的学习、个人成长等各个方面情况做出认真、全面的总结,并向班级同学进行汇报,目的在于发现问题、找出不足,促进个人成长。对自我总结不认真的学生,要暂缓评议,并取消一系列评优资格。

2.民主评议:在每个学生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各个班级分成若干小组,对每名学生给出客观评价,发现问题,找出不足,以促进学生本人的成长。

(三)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班主任应深入到各学生班级中协助组织。班长要对一年来的班级工作做出总结,肯定成绩、发现不足,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2.各班级在开展学年总结工作时,注意与交流表达工程工作相结合。以此为契机,着力提升学生的口语表达能力、语言组织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为善表达者创造更多的机会和舞台,给不善表达者更多的熏陶和勇气,并进而全面提高学生的交流表达能力。

3.各班级在总结后,每名学生需以班级为单位提交1000字左右的个人总结报告,由辅导员收齐后留存。

二、年度评优工作

(一)评优项目

学习标兵、创新标兵、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自强标兵、三好班级、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优秀寝室标兵。

(二)申报条件

1.大二及以上年级的全日制本科生可申报。

2.硕士研究生:二年级(含)以上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报。

3.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生、二年级(含)以上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申报。

4.各项目申报条件见《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校学字〔2013〕17号),申报者要符合中所规定的其他申报条件并填写相应申请表。

(三)申报名额分配

1.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优秀寝室、校三好班级、院三好学生、院优秀学生干部申报名额分配情况:

材化学院2021-2022学年度各班级评优比例

校级评优项目

院级评优项目

年级

校三好

学生

校优秀

学生干部

优秀寝室

三好班级

心理委员

院三好

学生

院优秀

学生干部

大二

每班1名

每班1名

5名

1名

4名

每班1名

每班1名

大三

每班2名

每班2名

1名

每班1名

每班1名

大四

每班1名

每班1名

1名

每班1名

每班1名

硕二

自行上报

根据成绩排名评选

每班1名

 

2名

每班1名

每班1名

硕三

每班1名

每班1名

博二

博三

博四

博五

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标兵”“学习标兵”“自强标兵,每项标兵学院最终推荐名额为1个(其中,自强标兵”“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本科生或研究生均可参评,其他标兵只能是大二及以上年级的全日制本科生参评)。创新标兵学院最终推荐名额为2个(本科生、研究生各1人)。标兵均通过答辩产生。

(四)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线上申请的说明

1.线上申报

2021-2022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需要通过学生成长发展系统申请,其他评优项目线下申报。具体操作程序见有关通知。

2.线上审批程序

1)三好学生

学生申请-辅导员审批-副书记审批-学工处审核

2)优秀学生干部(院系系列)

学生申请-辅导员审批-副书记审批-学工处审核

3)优秀学生干部(其他单位系列)

学生申请-辅导员审批-副书记审批-其他学院审核-学工处审核

3.三好学生申请批次

申请批次为2021-2022学年度三好学生评比

4.优秀学生干部申请批次

各班级注意提醒学生,以下批次根据自身任职情况选择,只能选择一项。

1)各班级学生干部。申请批次为2021-2022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评比(院系系列)

2)各班级学生心理委员。申请批次名称为2021-2022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评比(心理委员系列)

3)校团委学生干部、校学生会学生干部和各类校级学生社团学生干部。申请批次名称为2021-2022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评比(校团委所属学生组织系列)

4)学生工作处所属学生组织学生干部。申请批次名称为2021-2022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评比(学生工作处所属学生组织系列)

5)本科生院所属学生组织学生干部。申请批次名称为2021-2022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评比(本科生院所属学生组织系列)

6)校友办所属学生组织学生干部。申请批次名称为2021-2022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评比(校友办所属学生组织系列)

7)图书馆所属学生组织学生干部。申请批次名称为2021-2022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评比(图书馆所属学生组织系列)

8)党政办公室所属学生组织学生干部。申请批次名称为2021-2022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评比(学生校务参事系列)

(五)注意事项

1.三好学生申报条件要求学习成绩加权平均优良,是指学年学习平均成绩分数在85分以上(含85分)。

2.优秀学生干部申报条件要求学年学习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

3.院三好学生申报条件要求学年学习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

4.优秀学生干部申报条件要求学年学习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含75分)

5.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可以兼得。

6.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可以兼得。

7.校三好学生与院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与院优秀学生干部可以兼得。

8.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无需线上申报。

)创新标兵科创成绩赋分说明

1.获奖的竞赛、发表的论文、授权的专利及其他专长为评选学年周期内(即2021年9月1日起至2022年9月1日止)获得,其余时间不予认定;

2.填报获奖奖项须为在《哈尔滨工程大学2022年度学生创新创业校外竞赛库》中的竞赛获奖项目,限报两项代表作,同专利共计限报2项。

3.填报论文须为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4.填报专利须为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且须为第一完成人,同论文共计限报2项。

5.其他专长可填报作为负责人或主要成员的科研项目、国创项目等各类体现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活动成果,限报1项。

)学习标兵推荐条件

各学院要参照《2021-2022学年度学习标兵评选政策解读》(见校级评优附件)推荐学习标兵。推荐人选应在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下,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在2021-2022学年,学习成绩排名连续两学期在前三名以内。二是能够帮助同学进行学习指导,提供答疑解惑的帮助。三是能够引领班级同学、寝室同学一起建立良好学风。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转专业学生申报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原学院评选,占原学院名额,纸质版与电子表的汇总表在原学院填报并标明现学院名称,网上办事中心学生评优申请需要通过现在学院申报。原学院辅导员要帮助协调,转专业学生申报其他项目的在原学院评选并申报。

2.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标兵要在各学院所评选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班级、优秀寝室中产生。

3.评选条件中要求全班评奖学年内全班成绩无不及格,是指截至评选日期全班同学无不及格,补考通过不计算为不及格记录。

4.各奖项评选条件中所要求的学习成绩排名原则上二年级学生各学院以年级为单位排序,三、四年级学生各学院可以按专业进行排序。

5.优秀学生干部参评范围为在班级、校院学生会、校院团委等学生组织和2022年度通过校团委年审的学生社团、学生自管团体等团体担任职务的学生干部。

三、评选要求

1.2021-2022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需要通过网上办事中心申请。其他评优项目按照往年惯例进行。具体操作程序见有关通知。学生成长发展系统不仅具有申请审核功能,同时是学生信息记录、储存的载体,学生申请获批的奖助贷优等资料都将被记录在系统中,成为学生成长履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班级要重视系统功能的学习和使用,以促进系统建设的日臻完善。

2.评选采取申报制,不申报者不参评。

3.学院成立评奖评优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审核和推荐工作。

主任:刘立静

委员:张金臣、闵译萱、阿里木江、闫威啸、郭润泽、于丹彤、李行、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

4.评优工作依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校学字〔2013〕17号)执行。学习标兵评选依据《2021-2022学年度学习标兵评选政策解读》。

四、时间安排及报送要求

(一)各班级报送的推荐人选无异议并审核无误后,将申报材料按时报送

(二)申报材料相关要求

1.汇总表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包含心理委员系列)、三好班级”“优秀寝室需填写汇总表。

2.申报表

1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班级”“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优秀寝室标兵”“自强标兵”“创新标兵”“学习标兵申报表。以上材料均需正反面打印。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无需提交申报表。

3申报理由填写要求:字数限制在150-200字,事迹介绍部分表述上要简明扼要,围绕申报奖项特征,不要对曾获得奖项作流水账式的罗列。

4事迹材料撰写要求:每位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标兵”“自强标兵”“创新标兵”“学习标兵申报者在提交申报表的同时,需提交一份1000-1500字的主要事迹介绍。自拟题目、以第三人称撰写,内容上要实事求是,语言简练,避免空泛或面面俱到,要重点体现申报奖项特征的突出事迹,请勿在材料内加入照片。

5创新标兵申报要求:申报者提交报名表同时提交校团委出具的竞赛获奖认定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复印件和专利授权书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

(三)报送要求

1.汇总表

请各班联系辅导员召开总结大会,按名额分配推选出符合条件的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含心理委员系列)、院三好学生、院优秀学生干部

1)本科生

校三好学生电子版汇总表统一压缩至一个压缩包并命名为班级名称+汇总表,如20191001汇总表11月2012时前以班级为单位发至邮箱3048375095@qq.com逾期不候

校优秀学生干部电子版汇总表(心理委员系列需在备注中说明)报送至3200994963@qq.com,报送要求同上。

院三好学生电子版汇总表报送至2047431578@qq.com,报送要求同上

优秀学生干部电子版汇总表报送至1559124518@qq.com,报送要求同上

2)研究生

全部汇总表电子版材料按要求11月2012时前以班级为单位发至邮箱minyixuan@hrbeu.edu.cn逾期不候

2.申报表

1)本科生

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班级”“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优秀寝室标兵”“自强标兵”“创新标兵”“学习标兵由申报人/负责人进行申报,将申报表和相关材料合成一个压缩包,并命名为申报项目+姓名+材料,如创新标兵+张三+材料11月2012时前发至邮箱410740001@qq.com,逾期不候。

2)研究生

全部申报表电子版材料按要求11月2012时前以班级为单位发至邮箱minyixuan@hrbeu.edu.cn逾期不候

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班级网上审批工作要在11月23日前完成。请获评学生在公示后及时进行网上申请。

4.各项标兵自由申报,由答辩产生,答辩时长3分钟,自备PPT,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推荐人选名单公示三个工作日。

6.各班级班干部要仔细阅读通知,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及时联系辅导员。

7.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郭润泽,联系电话:82519407

 

附件1:官网通知:http://camel.hrbeu.edu.cn/2022/1115/c1233a301177/page.htm

附件2:校级评优附件.zip

 附件3:院级评优附件.zip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1月17

 

编辑:闫威啸

审核:刘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