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化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提交相关材料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1-11-11浏览次数:1416

        为进一步规范实践教学管理、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提升实践教学质量,更好的培养适应国家和区域性经济社会发展及产业转型需求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 〔2012〕 1号)、《关于制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学位办〔2018〕 1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启动硕士研一、研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相关材料报送工作,相关报送要求如下:

        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实践时间包括在校内和校外实习实践时间,鼓励在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开展。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专业实践结束后须提交专业实践考核登记表,完成1篇不少于5000字的专业实践总结报告,由校内外专家组成专业实践考核小组根据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及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等,按“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级评定专业实践成绩。完成实践环节且经考核及格后,研究生获得相应专业实践学分。

一、研一专硕实践计划填报

        时间:每年春季学期4月份进行。

        研究生应按导师的实习实践安排,登录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并打印《哈尔滨工程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计划表》(“培养”-“实习实践管理”-“打印实践教学计划表”),经导师审查通过后交由所在院系存档备查。

        实践计划表由各班班长收齐(按照学号排序)后提交至学院教务办(基础楼425)。

二、研二专硕实践计划考核

        时间:每年春季学期5月份进行。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在实践环节结束后,登录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实践考核相关信息,并生成和下载《哈尔滨工程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生实践考核报告》电子版(“培养”-“实习实践管理”-“打印实践总结报告”),经导师(含企业导师)审查通过后给出考核成绩,报所在院系审查。提交材料如下:

1、专业实践结束后须提交专业实践考核登记表(导师给完成绩后,在研究生系统中下载打印);

2、上传的实践报告不少于5000字,由校内外专家组成专业实践考核小组根据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及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等,按“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级评定专业实践成绩。完成实践环节且经考核及格后,研究生获得相应专业实践学分。实践报告封面见附件。

        各班班长收齐本班专硕学生的以上两份材料(专业实践考核登记表和实践报告订在一起),按照学号排序,提交至学院教务办(基础楼425)。

3、集中报销实践经费,请按照学院要求时间进行,学生毕业离校后不再报销。报销需注意:所有票据粘贴好后提交至学院教务办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预约,具体时间以学生qq群通知为准,财务报销注意事项见附件。



关于制订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doc

哈尔滨工程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经费实施细则(试行).doc

工程实践报告封面.docx

专硕实践经费财务报销注意事项.doc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