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校学字〔2013〕17号)有关规定及学校相关工作通知,现将国家助学金、CASC助学金评选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10月12日17:30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以上结果公示期三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10月12日17:00前向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阿里木江,联系电话:15046084809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10日
审核:刘立静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校学字〔2013〕17号)有关规定及学校相关工作通知,现将国家助学金、CASC助学金评选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10月12日17:30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以上结果公示期三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10月12日17:00前向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阿里木江,联系电话:15046084809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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