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一、评选小组
组长:刘志军
成员:张金臣、李阳、赵永峰、阿里木江、陈嘉庆
二、名额分配
三、评选条件及程序
1、参照研究生国奖评选标准,进入研究生国奖答辩的同学中未获国奖的同学按照票数(成绩)顺序获得中船奖学金(限定2018、2019级硕士研究生)、CASC奖学金(限定2019级硕士研究生)或中船黄埔文冲奖学金特等奖、二等奖学金、三等奖。
2、2019级硕士研究生中化工、材料和环境专业排名较高者(按照学业奖学金评比标准)顺序对比获得中船奖学金、CASC奖学金或中船黄埔文冲奖学金特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3、以上各类奖学金可同时申报,但不可兼得,获奖同学需满足所获奖学金的评选条件(见附件),如不符合条件则顺延。
4、申报人需要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纸质版于本周五(10月16日)下午2:00点至3:00点交到基础楼419室。联系人:陈嘉庆,联系电话:17645094214。
附件一:社会奖学金内容.pdf
附件二:社会奖学金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