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化学院2017-2018年度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8-10-09浏览次数:1106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一、评选小组

组长:刘志军

成员:张金臣、黄金、李阳、贾舜、赵永峰、班主任、任方达、马晓春

二、名额分配

三、评选条件及程序

1、参照研究生国奖评选标准,进入研究生国奖答辩的同学中未获国奖的同学按照票数(成绩)顺序获得中船奖学金、ccs优秀论文奖学金、中船黄埔文冲奖学金特等奖。

2、17级研究生中化工和材料专业排名较高者(按照学业奖学金评比标准)顺序对比获得casc奖学金、中船黄埔文冲奖学金二等奖和三等奖。

3、以上各类奖学金可同时申报,但不可兼得,获奖同学需满足所获奖学金的评选条件(见附件),如不符合则顺延。

4、申报需要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将填写完的报名表纸质版于本周三10月10日)下午2点至4点,交到基础楼328室任方达处;同时,电子版填写完后发到邮箱 381891044@qq.com。联系人:任方达,联系电话:13115609591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10-8   

2018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docx

材化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2018.doc

哈尔滨工程大学奖学金申报表.doc

学校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