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8-05-18浏览次数:5473


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开题、中期检查是强化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有效措施。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哈工程党发〔202282号)、《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哈工程校发〔2022145号)和《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哈工程校发〔2017140号)的文件规定,《关于做好2023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现就2023年春季学期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论文开题对象:博士研究生二年级(直博生为博士三年级)及以前尚未完成论文开题的博士研究生;

(二)中期检查对象:博士研究生三年级(直博生为博士四年级)及以前尚未完成论文中期检查的博士研究生;

二、开题与中期流程

(一)开题评审。

20221210日起,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实施评审制度,评审专家为2位本学科或相关学科领域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博士生导师。博士研究生应在第四学期(直博生为第六学期)420日前提交开题报告(匿名评审版)电子版,并完成导师审核。提交方式:学生登录研究生系统http://yjs.hrbeu.edu.cn/,在学位/开题报告申请与查询里填写开题信息,上传开题报告(评审版)电子版及文献综述报告(具体要求详见培养方案),填写完毕点击提交,导师完成审核。

考核结果参照哈工程校发〔2022145号文件执行。其中,两份评阅成绩均在75分及以上,经修改后可以参加开题答辩,不受理复议或复审;评审分数有一份低于75分,博士生限期修改3-6个月后可进行二次评审,学院承担首次送审费用,二次评审费用由导师负责;开题修改时间以当次送审评审结果全部返回的时间开始计算。

(二)开题、中期检查答辩会

通过开题评审的博士研究生,可以参加论文开题答辩会。论文开题、中期检查工作以基层学术组织为单位进行组织,各基层学术组织应切实抓好学位授予关键节点的考核筛查作用,考核结果应拉开档次,以基层学术组织为单位,优秀率不超过20%,良好率不超过30%,中、及格、不及格为50%。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登录研究生系统http://yjs.hrbeu.edu.cn/,在学位/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申请与查询里填写开题(中期检查)信息,上传材料(开题报告需要重新上传修改后且带有姓名的版本),填写完毕点击提交;

2、由导师审核开题(中期检查)申请;

3、由开题(中期检查)秘书建立开题(中期检查)报告会专家小组,院系审核公示(由导师指定秘书老师),每位学生陈述时间不少于30分钟,专家提问环节不少于30分钟。

4、开题(中期检查)完成后,由秘书填写结果,院系审核公布结果。

开题与中期检查需要拍照并将照片与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一并打印提交,照片要求:学生正在答辩时的场景,答辩委员与学生均在照片内,1张即可,黑白或彩色打印均可。

三、工作要求

(一)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把关申请人的论文选题、开题报告、论文进展及研究工作。开题、中期考核小组要客观公正评价学位论文选题、创新性、科学或专门技术上的创造性及论文的研究工作,给出具体评语,指出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切实承担学术评价、学风监督责任,杜绝人情干扰。

(二)考核小组组成、考核目标要体现研究生分类培养与评价的要求。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开题和中期考核小组应有行业相关领域专家、行业导师参与,充分发挥其在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向、工作成效上的指导与协同作用。对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开题和中期考核侧重论文的工程应用价值及在专门技术上预期取得的应用创新性成果;论文工作进展以及工作态度、精力投入等。

(三)除涉密论文外,所有论文均要严格实行公开答辩。考核应在当年91日前完成,答辩形式原则上应为线下进行,答辩审批请提前三天提交至学院教务办审核。

(四)若学位论文以涉密科研项目为研究课题,且无法作无密化处理,须在论文开题前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申请定密。

(五)研究生院与学院将安排专人随机检查开题、中期报告会情况,延期开题和中期研究生为重点抽查对象;报告会结束后,采取适当形式随机对考核结果进行抽查。对开题、中期考核工作存在把关不严、答辩流于形式、报告会记录不详的,将予以通报。

(六)截止当年91日仍未按要求完成论文开题、中期的研究生,请填写《研究生延期开题、中期学生信息一览表》进行延期审批备案

四、材料归档

  1、开题报告评审表、开题报告评审版纸件与文献综述报告纸件归档至学院教务办。

学生在系统中打印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表,与开题报告订在一起(评审表放前面)。

文献综述报告要求:博士研究生入学后在导师指导下,结合拟进行博士学位论文工作,开始阅读本学科国内外有关文献资料,总数不少于50篇,外文文献不少于30篇,近五年文献不少于25篇,撰写字数不少于8000字的文献综述报告。文献综述应反映国内外本领域的研究历史、现状、前沿、发展动态、发展趋势、存在的问题及自己的见解等。在文献综述的基础上,阐述拟进行博士学位论文工作的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和研究进度。文献综述必须经过导师组评审并给出成绩:优、良、中、及格或不及格,各班班长将文献综述报告按学号排序后提交至教务办,封面见附件。

2、中期检查评审表、中期检查报告纸件归档至学院教务办。

学生在系统中打印博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评审表,与中期检查报告订在一起(评审表放前面,不允许将大论文整体作为中期检查报告提交或上传至系统中,请按照附件模板提纲撰写)。

五、本文件规定由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3420


院教字【2023】 6号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工作实施细则.pdf 

附件6: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学位部分说明书(试用版).rar

  学号-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审用).doc 

中期检查报告模板.docx

 文献综述报告封皮.doc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2018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