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关于选拔新一届团委、学生会部长级及以上学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7-06-19浏览次数:1255

各学员班: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度校级、院级学生组织换届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学生组织干部体系建设,保证学院各项活动顺利、有效进行,经学院研究决定,现面向材化学院2015级本科生公开选拔新一届团委、学生会部长级及以上学生干部,相关事宜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一)团委

常务副书记1名;

副书记(兼科协主席)1名;

副书记(实践)1名;

组织部部长1名;

宣传部部长1名;

实践部部长1名;

网宣部部长1名;

创新创业项务部部长1名;

创新创业竞赛部部长1名;

社团指导中心主任1名;

金手指服务队队长1名。

(二)学生会

主席1名;

副主席(学风)1名;

副主席(文体)1名;

办公室主任1名;

学习部部长1名;

学务部部长1名;

文艺部部长1名;

体育部部长1名;

新闻部部长1名;

美工部部长1名;

生活权益部部长1名。

二、岗位选拔条件

(一)热爱学生工作,能够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想信念坚定,作风正派,原则性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能够在学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群众基础良好,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能够正确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学业成绩优良,任职前两个学期学习成绩原则上在班级排名前50%且必须75分以上,无挂科;

(四)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踏实肯干,热心服务,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能够开创新的开展工作。

(五)担任院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原则上应当具有至少2年的学生组织工作经历,有担任过副部长(班长或团支书)职务经历,其中院系团委常务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六)担任院学生组织部长职务的,应当具有至少一年的学生组织工作经历;

(七)同一学生干部不得在校、院不同学生组织同时兼任部长及以上职务。

三、竞选方式

(一)自主申报

有意向竞选岗位的同学请自行下载《材化学院学生干部竞聘申报表》,电子版于2017621日(周三)17:00前上交至团委组织部邮箱caihua_zuzhibu@163.com纸质版于2017621日(周三)下午17:00-1800交至基础楼417,逾期无效。

(二)资质审查

学院成立资质审查工作组,对申报人员上交材料进行审查。

(三)竞聘答辩

答辩时间2017623日(周五),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竞选者自行准备答辩PPT(内容可包含自我介绍、工作总结、工作设想等),要求主席团申报人员展示时间10分钟以内,部长申报人员展示时间5分钟以内,竞选着装得体大方。

四、若有未尽事宜,请联系王家宁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干部竞聘申报表.doc

  

共青团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7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