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化学院关于开展2016级本科生导师制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7-03-16浏览次数:1452

各学员班:

为发挥教师在学生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倡导高水平教师更多地参与本科生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强材化学院学生学风建设,开展低年级学生专业思想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强师生交流,我院决定在2016级本科生中实施导师制。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报名学生范围

1.学习成绩在全院排名前40%的2016级本科生。(符合成绩排名的同学见附件1)

2.留、降级到2016级的学生无此资格。

3.品行优良,无任何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导师任职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师德高尚,热爱学生、治学严谨、责任心强。

2、教育教学经验丰富,了解校、院学生教育管理的规章制度,熟悉本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了解专业发展动向,具有较强的专业指导能力。

3、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导师制工作实施的具体安排

(一)3月16日,进行导师制实施工作的宣传通知工作。学生可了解导师制的具体意义,自行上学院网站师资队伍板块中了解导师信息。

(二)3月16日—3月20日,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认真填写好报名表(见附件2),在3月20日之前将电子版发到caihuaxuexi@163.com,纸质版交到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三)之后院系内部调整。学院将根据学生的报名意愿,以及导师的意见,以双向选择的方式为每名同学安排一位导师。

(四)日后,学院将对调整后的最终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学生可上网查询相关信息。

四、本科生导师职责

1、关心学生身心发展,用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方法论引导教育学生,以导师个人所具有的丰富的学识、高尚的师德、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健全的人格感召学生。

2、向学生介绍本专业的内容、方向、发展趋势以及我校本专业的特色和优势等,教育学生端正专业思想和明确成长目标。

3、帮助学生了解学校、学院的教学管理规定和本专业的教学培养方案,根据每位学生的不同特点,在专业方向、课程选择、学习方法以及职业生涯设计等方面提供指导。

4、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指导学生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和教育实践活动,吸收学生充当科研助手,指导学生进行课题研究,促进学生科研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提高,指导学生考研。

五、学生的职责和义务

1.学生应尊重导师,主动与导师联系,可以就自己在学业上遇到的疑难问题,寻求导师的指导和帮助。

2.学生应积极主动参加导师所在课题组的学术科研活动,在科研训练中要踏实、肯干、多思、多问,努力培养和提高自己的科研与创新能力。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

杜绍康


附件1.符合条件人员名单.xlsx

附件2,导师制申请表.doc

附件3.各研究所简介.docx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