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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和进展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佚名发布时间:2014-12-01浏览次数:1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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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要求,现组织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和在研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结题工作
  (一)项目范围
  具体清单详见附件1。
  (二)项目负责人事项
  1.撰写依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项目管理办法、经费管理办法、项目申请书、资助计划书和项目结题报告填写说明等。
  2.填报方式
  结题报告采用在线撰写方式(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结题报告一并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4.结题报告中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决算表》、《经费使用说明表》,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并由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签章。原则上项目经费结余应为零。(财务决算、审计要求及流程见附件1)
  5.所有材料中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6.注意事项
  (1)自然科学基金委在批准结题通知发布之后,将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2)项目结题报告技术总结工作和经费决算审计工作应同步开展,完成后报送所在学院科技办审核。
  (3)项目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意见及单位公章,在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科技办审核上报后,由科研院民品处审核后统一加盖。
  7.结题报告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上全文向社会公布,请项目负责人认真撰写结题材料。
  (三)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事项
  1.组织应结题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开展经费决算、审计工作。
  2.审核结题报告,审核要点如下:
  (1)依据项目申请书和资助计划书,审核项目是否全面完成研究内容和指标要求;
  (2)依据结题报告填写说明,审核项目结题报告中有无形式错误,是否满足撰写要求;
  (3)审核除科研管理部门及依托单位外,各项签章是否齐备;
  (4)结题报告保密审查。
  3.组织审核合格后的结题报告统一报送科研院民品处,并填写《结题报告审核意见统计表》,并签章确认。
  (四)时间节点及要求
  2014年12月23日前,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项目结题报告,各学院科技办统一上报结题报告纸件一式2份及《结题报告审核意见统计表》1份。科研院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

  二、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工作
  (一)项目范围
  具体清单详见附件2。
  (二)项目负责人事项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采用在线撰写方式。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认真撰写(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并在线提交。
  2.提交1份进展报告纸件报所在学院科技办审核。
  3.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进展报告内容,严禁出现“本文”、“本文章”等字样。
  4.进展报告最终在线提交,不需要最终版的纸件。
  5.请项目负责人撰写进展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三)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事项
  1.组织在研项目负责人撰写进展报告。
  2.审核进展报告,审核要点如下:
  (1)依据项目申请书和资助计划书,审核项目是否完成年度研究内容和指标要求;
  (2)依据进展报告填写说明,审核项目进展报告中有无形式错误,是否满足撰写要求;
  (3)进展报告保密审查。
  3.组织审核合格后的进展报告在线提交,并填写《进展报告审核意见统计表》,并签章确认。
  (四)时间节点及要求
  2014年12月23日前,项目负责人在线撰写进展报告并提交(进展报告纸件无需报科研院),各学院科技办审核进展报告后,将《进展报告审核意见统计表》1份报送科研院民品处。

  联系人: 姜述强    联系电话:82589625

  附件:
  1.结题工作相关材料
  2.进展报告工作相关材料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4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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