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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民品非涉密科研项目鉴定、成果登记和奖励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佚名发布时间:2014-09-23浏览次数:1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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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对已经结题验收的民品非涉密科研项目的成果管理,对科研项目鉴定、成果登记和科技奖励申报工作要求如下:
  一、民品非涉密科研项目鉴定工作
  (一)必须做成果鉴定的科研项目
  1.民品纵向项目:国家“863”计划(指项目来源单位非科技部,我校作为合作单位的项目)、国家“973”计划(指项目来源单位非科技部,我校作为合作单位的项目)、黑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和其他部委项目等无政府立项部门提供验收证明的项目,必须做成果鉴定,鉴定后由学校组织到相应部门做成果登记;
  2.民品横向项目:立项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科研项目必须做成果鉴定,鉴定后由学校组织到相应部门做成果登记。
  (二)鉴定需要准备的材料
  1.计划任务书、合同书或经批准的开题报告;
  2.研究(研制)技术总结报告;
  3.信息技术研究项目或含信息技术研究内容的项目所开发的软件;
  4.测试报告和实验报告;
  5.应用证明(每份应用证明至少3份,为报奖时使用);
  (三)鉴定形式和时间
  1.鉴定形式为会议鉴定;
  2.鉴定时间为2014年10月31日前随时提出申请,由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联系组织鉴定单位。
  二、可以不鉴定,直接进行成果登记的科研项目
  近3年已结题、验收(鉴定)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863”计划(指项目来源单位为科技部,我校为牵头单位)、国家“973”计划(指项目来源单位为科技部,我校为牵头单位)、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教育部所有科研项目、省市基金等未在黑龙江省信息中心进行成果登记的科研项目。
  三、科技奖励申报注意事项
  (一)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申报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月初;
  (二)已结题、验收或鉴定,并在黑龙江省信息中心进行成果登记的科研项目方可申报2015年度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其中软科学需结题、验收或鉴定2年以上)。
  根据奖励申报的时间和要求,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次年底民品成果鉴定、成果等登记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鼓励其他民品非涉密项目进行鉴定。
  (二)请各单位科技办于2014年10月17日下班前将预鉴定非涉密民品科研项目清单和预申报2014年度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科研项目清单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至科学技术研究院。
  联系人:姜述强 82519625
  王发银 82589496 wangfayin@hrbeu.edu.cn
  王 伟 82519414 wangwei50@hrbeu.edu.cn
  附件:1.某单位预鉴定非涉密民品科研项目清单
  2.某单位预申报201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科研项目清单
  3.鉴定申请表
  4.鉴定证书模板
  5.应用证明
  6.成果登记示意图
  7.民品鉴定和报奖培训材料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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