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利用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支持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教育部及国家发改委办公厅近日分别印发了《关于开展2014年度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赠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14]48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赠款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4〕772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2014年重点支持国内应对气候变化和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研究、国际谈判与国际合作、支持能力建设活动、支持宣传教育活动等方向(具体内容见附件通知)。
二、申报要求
1、为合理利用基金赠款资金开展工作,请根据项目目标,合理安排工作计划并设计项目活动,本着实事求是和节约原则对预算进行科学测算,预算合理性将作为重要标准在项目评审中统筹考虑。赠款项目资金一般不支持出国,严格控制用于设备购置,政策研究类项目申请资金原则上应控制在100万元以内。申请赠款资金在300万元以上的项目,项目申请单位需就概算依据作出说明,发改委将对此类项目进行单独论证。
2、请于2014年5月12日17点前,将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双面打印装订)报送至科研院民品处(1006室),同时发送项目申请书电子版至fangchao0111@hrbeu.edu.cn。
校内联系人:方超 联系电话:82518618
附件1: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赠款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