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家及我省科技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五大规划”和“十大重点产业”战略部署,切实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及优化升级,推动我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现就组织申报2014年省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省研发重大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支持方向
省研发重大项目。围绕支持“十大重点产业”发展,根据征集的产业技术需求,经过认真梳理,专家论证,结合部省会商工作重点,顶层设计,编制了省研发重大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通过攻克产业发展技术瓶颈,解决关键、共性技术问题,不断提升我省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申报要求
按照《黑龙江省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申报,并注意以下要求:
1.牵头单位应为在黑龙江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和具有国家及省级研发机构的企业。
2.高校、科研院所牵头申报的项目,必须有企业参与合作,并应签署含经费匹配承诺的合作协议书。
3.项目负责人具有与所申报的研发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前期研究基础和积累,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年龄不超过55周岁。研发团队结构合理,具备要求的研发实力。
4.没有按期结题的省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能参与项目申请;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申请两个(含两个)以上的项目;不受理具有不良诚信记录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个人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三、支持项目数量、经费及匹配资金
本年度省研发重大项目将择优评出50项左右,2014年启动立项13项左右,启动企业后补助项目20项左右,其余项目作为2015年预算项目备选入库。重大项目拟支持经费不低于150万元,参与承担项目的企业需提供匹配资金,匹配额度不能低于省拨经费额度。
四、申报方式
登录省科技厅主页(www.hljkjt.gov.cn)进入黑龙江省科技计划综合管理系统“应用研发”选项,点击“应用研发计划项目”选择“申报系统”在线完成,即项目负责人在线注册、在线填报、填报申请书及必须上传的相关附件后,点击“提交项目”按钮,上传到牵头单位,牵头单位签署意见,具有合作单位的第一合作单位(应为企业)签署意见后,提交到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在线注册、签署推荐意见后提交到省科技厅,申报和推荐工作有效,不接受纸质材料。
五、推荐单位
高等院校项目申报由省教育厅推荐。
六、受理时间
(一)请申报学院科研办务必于5月8日17时前与科研院民品处联系,以确定我校拟申报的名单,过期视为不报。
(二)申报项目和推荐项目同时截止为5月20日17时,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尽量错开申报高峰期,以防止申报系统拥堵。学校将在5月16日17时前完成网上审核,过期不予受理。
省科技厅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和经费预算编制,并会同省财政厅进行项目经费预算审查。
技术咨询电话:0451-51920333,51920344
业务咨询部门及联系电话:
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0451—82633303
学校联系人:方超,联系电话:82518618
附 件: 2014年省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