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请遵照以下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1、修完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
2、硕士生申请答辩的最早时间自入学报到之日起到申请答辩日期(即提交学位论文评阅),时间不得少于18个月(不含休学时间);学位论文的答辩工作最迟在第4学年的6月初完成,具体最迟的答辩日期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召开日期确定;
3、学位论文水平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对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要求;
4、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满足我院规定的硕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5、保证不欠学费和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二、答辩相关说明
1、提前答辩:硕士生从入学之日起到申请答辩的时间不满22个月为提前答辩,提前答辩的需要填写提前答辩申请表,签字后交到教务办,提前答辩的学生论文需要送到研究生院进行双盲评阅。
2、延期答辩:在学制规定时间内不能正常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同学,需要填写延期答辩申请表,签字后交到教务办存档,若延期答辩研究生在学期间被研究生院抽查到双盲评阅的,再次提交论文时仍然是研究生院双盲评阅。
三、申请答辩时间
12月10日-3月10日
4月20日-6月10日
9月10日-11月10日
请各位同学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办理硕士学位论文的检测、评阅、答辩、归档等相关事宜,过期不予受理。
四、学位论文送审前的准备
撰写、校对论文,交导师审读,同学互校,完成论文(请务必注意论文格式必须达到论文撰写规范的要求)。
五、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与论文送审
(一)硕士学位论文抽查人员范围
1.以前抽查但尚未提交学位论文的硕士生;
2.提前答辩的硕士生;
3.新增硕士生指导教师第一批毕业的硕士生;
4.以往学位论文抽查不合格的硕士生;
5.在各级学位论文抽查中出现“存在问题”论文或抽查出现“不合格”论文的导师指导的硕士生;
6.退博转硕的硕士生全部抽查(名单见附件1);
7.随机抽查的硕士生。
(二)抽查及检测送审时间安排
1.学生拟申请答辩
4月初,拟于6月学位会申请学位的所有硕士生(含留学硕士)需进入研究生系统中“学位——拟申请学位答辩”页面,点击“申请”按钮,硕士在中期考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此项操作。未申请或晚于截止日期申请的硕士生将由研究生院进行网络评审。
2.硕士抽签结果发布
研究生院通过系统发布硕士抽签结果至学院,学院在系统“硕士抽签结果查询与发布”页面发布结果给学生。以往参加过抽签的学生的抽签结果不变。
3.论文检测
除涉密论文外,所有硕士学位论文都要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的检测,未经检测者院系不得受理其答辩审批。
学生登陆研究生系统(网址http://yjs.hrbeu.edu.cn/) 在“送审送检论文上传”页面操作,需同时上传检测版本(word文档)和送审匿名版本(pdf文档)论文,两个版本的论文均需包括所有章节(含封皮、目录、扉页等)。word和pdf都必须同时上传,word要信息全(什么都不能删),pdf是要匿名 (学生姓名、导师姓名、致谢中姓名(也可以直接删除致谢)、成果中姓名都要隐去 ),且导师完成审核,由学院教务办审查并进行检测。2-3个工作日出检测结果。
学生填写论文信息时,论文研究方向务必准确、精炼,便于匹配评审专家。研究方向不能有英文,一定不能用论文题目作为研究方向。一个研究方向最多8个字,最多两个研究方向,以中文分号分隔。
4.论文送审
学院内审时间较抽查外审晚一周左右,具体以实际通知为准。
(1)上传论文
导师需在系统中给出送审意见。
导师给完“修改后送审”,学生重新上传了pdf了,如果还想再修改更新pdf,让导师给“返回修改”,学生重新送审申请,导师重新给“修改后送审”意见,重新上传论文,如此可以反复。
学术不端与评阅结果等要求具体请查看
(哈工程校发〔2025〕13号)关于印发《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及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六、上传学术成果
登录研究生系统,科研/学科/发表论文学术成果、专利成果等完善自己的成果信息,答辩审批以此为准。已检索的需要上传检索证明;已发表的需要上传学校图书馆数据库查询的截图和网址链接证明材料;非必填项也都要填写。
七、硕士答辩相关事宜(请详看)
答辩前请到研究生系统中自行打印学位档案并完善研究生系统学位信息,于答辩前3天到材化学院教务办盖章、网上审核公示,网上审核要求同一答辩组的同学一起到教务办审核。
1、学位档案填写注意事项(含日期写法)
研究生系统申请答辩处打印学位档案,按照填写说明进行填写,注意事项如下:
表1学院(系、部)领导审查意见:请到教务办统一签章,日期自行填写答辩前三天日期。
硕前单位:如果硕士入学前有过工作经历的就把单位填上,如果没有的,就不填。
研究生政治思想鉴定:由辅导员填写完毕后,找我院党委副书记签字,到我院综合办(基础楼421)刘老师处加盖学院党委印章即可,日期自行填写答辩前三天日期。
院(系、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是否同意答辩的审批意见:请到教务办统一签章,日期自行填写答辩前三天日期。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按照学位档案要求替换,评阅书请到教务办统一签章。
硕士答辩情况表:主席签字需手签,日期填写答辩当天的日期。
硕士学位申请书:申请人本人签名,日期填写答辩当天的日期。
表决票:研究生系统中自行打印表决票,答辩审批时一并由教务办统一盖章。
答辩评分表和答辩统计表:放在表决票之后(需在答辩前打印5份评分表和1份统计表并交给答辩秘书老师)
授予学位意见书:先不用打印,待校学位会结束,由教务办统一打印并盖校印后放入学位档案中。
成绩单:教务办统一打印,待校学位会结束,盖完校印后放入学位档案中。
开题报告、中英摘要:按照本通知第九条归档清单链接,附件中有归档封面,导师签字,日期填写答辩当天的日期。
2、关于答辩决议
决议模版下载地址http://yjsy.hrbeu.edu.cn/2019/0902/c11369a237642/page.htm
专业学位决议与专业细化无关,全部使用学位类别表述,使用大的类别,我们学院的专硕都是“材料与化工”。
八、关于上会详审
评阅意见有一份小于80分的、或有复议或复审的、答辩成绩较低的,都按照详审准备。
详审材料:
(1)需要详审的硕士学位论文(纸件,一式两份)
(2)评阅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3)《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复印件,一式两份)
(4)《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记录表》及其所有附件(纸件,一式两份)
附件见链接http://camel.hrbeu.edu.cn/2025/0516/c1233a337862/page.htm
上述详审材料,请把评阅书、答辩情况表、修改情况记录表此排序,每份材料分别左上角订书钉订上,每一套夹到论文里,于要求时间内(具体学院会在学生QQ群通知提交时间)提交到学院教务办基础楼423;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到邮箱66011922@qq.com。电子版材料命名要求:学号+姓名+论文/评阅书/答辩情况表/修改情况说明,打包命名:学号+姓名。
非详审同学材料不用提交纸件材料,只需将最终版论文在研究生系统中提交,并由导师完成审核。
九、答辩结束后的论文归档
请参见如下网址查看需要归档的材料:
http://heucec.hrbeu.edu.cn/2008/1103/c2019a93760/page.htm
填写完毕的学位档案由答辩秘书送到教务办,其他归档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未上交到教务办的同学不允许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全体成员 没有参加学校统一信息采集的同学,需要按照下面要求给我4张2寸照片,此照片用于贴学位证和毕业证,必须与学信网照片一致。截止时间:6月5日。以免耽误领取毕业证。
十、关于贴证照片
参加过学校统一信息采集的同学,照片都在教务办。
没有参加学校统一信息采集的,按照下面链接,网络采集方式,将上传的照片自己打印出来(需要质量好的相纸) ,与上会材料一起交到教务办,2寸四张,照片后面写好姓名。http://yjsy.hrbeu.edu.cn/2024/1022/c9086a331145/page.htm
十一、对于在我院攻读硕士学位的外国留学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毕业、结业及学位授予等工作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留学生的评阅费用及答辩费用由导师负责。
十二、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在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教学办公室。
附件:
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哈工程学位发〔2021〕22号)
http://heucec.hrbeu.edu.cn/2021/1202/c2019a279501/page.htm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