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关于2025-2026学年社会奖学金(研究生)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6-09-30浏览次数:17


根据学校《关于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社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通知。

一、评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杨飘萍、王嘉男

副主任委员:盖世丽、刘东平

评审委员:李峻青、朱凯、刘志亮、张洋、刘金娜、孙高辉、刘琦、丁鹤、丁野、胡娅南、李行、学生代表

成绩及材料认定部门:教务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科技办公室

二、名额分配

三、评审条件及程序

1.比亚迪奖学金

(1)奖励标准

硕士研究生:每人20000元/年。

(2)评审条件

在2025-2026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前30%的同学可以自愿申报,通过答辩环节确定比亚迪奖学金拟评定人选。

其它条件参考“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2026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2.从善如登奖学金

(1)奖励标准

一等奖每人5000元/年;二等奖每人2000元/年。

(2)评定条件

取得一定创新成果的学院硕士二年级、硕士三年级在读全日制非定向培养的学生(入学时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没有工资收入)可以自愿申报。评定依据依次为:

 ①超一流竞赛省级以上奖项(前三有效);

 ②中国研究生创新系列大赛省级以上奖项(前三有效);

 ③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要求以第一作者发表,有效性及重要程度参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体系);

 ④一流竞赛省级以上奖项(前三有效);

 ⑤一类竞赛省级以上奖项(前三有效);

 ⑥二类竞赛省级以上奖项(前三有效)。

学院教务办公室对申报者课程成绩进行审核,学院团委对申报者的创新奖项进行审核,学生工作办公室按照评定依据的优先级进行排序并确定获得奖学金人选。

特别说明:

 ①竞赛以当年校团委竞赛库为准,首先按照评定依据优先级排序,都相同者比较2025-2026学年综合测评成绩。

 ②学术论文必须Online(提供DOI号)及以上,必须为第一作者,共同一作排名第二者不参评;作者署名、第一单位必须为“哈尔滨工程大学”;评选时比较是否入选ESI高被引论文以及单篇最高分区及影响因子,都相同者比较2025-2026学年综合测评成绩。

四、注意事项

1.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资助工作实施细则》(哈工程校发〔2023〕56号)有关规定:同一学期内,国家奖学金、社会奖学金之间原则上不可兼得;评奖期间内教学计划要求的课程成绩有首次不及格者、评奖期限内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未解除者、无故拖欠学费和住宿费者不能参加各奖项的申报评定。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比亚迪奖学金、双登奖学金可同时申报,设立第一、二、三志愿,但不可兼得,申报多项奖学金的学生须同时满足所申报每项奖学金的评选条件,评审时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进行评定。

3.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需在2026年10月8日14:00至17:30将《材化学院社会奖学金申报表》(附件1)和《社会奖学金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及佐证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材化楼417室,于2026年10月8日17:3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3436785251@qq.com。两版申请表与汇总表均须按要求命名并按时提交,超期视为放弃申报。具体命名规则如下:

电子版申请表:年级+姓名+申请奖学金名称

示例:硕士二年级-张三-比亚迪学金

电子版汇总表:年级+姓名

示例:硕士二年级-张三

5.获得本次社会奖学金的同学,须配合学校及学院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具体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面向低年级学生举办经验分享报告会、参与公众号推文素材撰写等。


附件1:材化学院社会奖学金申报表.doc附件2:社会奖学金申报信息汇总表.xlsx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