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学年总结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5-09-23浏览次数:954

各班级:

按照校学工处《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学年总结及评优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学年总结及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年总结工作

(一)时间、地点安排

学年总结具体时间、地点由各班级班委会研究并报年级辅导员备案。

(二)工作步骤

学年总结分动员、个人总结、民主评议三个步骤进行。

1.动员:各年级辅导员应向学生宣传学年总结的目的意义、日程安排,并就个人总结、民主评议、评优的原则及方法提出明确的要求。

2.个人总结:每名学生围绕一年来在德智体美劳等各个方面的综合表现做认真、全面总结,并向班级同学进行汇报,目的在于发现问题、找出不足,促进个人成长。对自我总结不认真的学生,要暂缓评议,并取消一系列评优资格。

3.民主评议:在学生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各班级对每名学生给出客观评价,发现问题,找出不足,以促进学生本人的成长。

(三)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评优工作,班长要对一年来的班级工作做出总结,肯定成绩、发现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2.各班级以开展学年总结工作为契机,着力提升学生的口语表达能力、语言组织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为善表达者创造更多的机会和舞台,给不善表达者更多的熏陶和勇气,并进而全面提高学生的交流表达能力。

3.请各班级按要求完成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经班长和团支书签字确认后,于2025年9月27日前报送至年级辅导员处。

二、年度评优工作

(一)评优项目

陈赓奖学金、学术标兵、创新标兵、自强标兵、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班级、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优秀寝室标兵。

(二)申报条件

1.大二及以上年级的全日制本科生可申报。

2.硕士研究生:学制内二年级(含)以上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无工资收入)可申报。

3.博士研究生:学制内硕博连读生、二年级(含)以上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可申报。

4.各项目申报条件见《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哈工程校发〔2025〕58号),申报者要符合中所规定的其他申报条件并填写相应申请表。

(三)申报名额分配

1.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班级和优秀寝室申报名额分配情况:

  

校三好学生

校优秀

学生干部

校优秀学生干部(心理委员系列)

三好

班级

优秀

寝室

本科生

大二

每班

1名

每班

1名

4名

1个

6个

大三

1个

大四

1个

学生组织

12名

40名

 

 

研究生

研究所

每班

7名

每班

7名

2名

 

 

学生组织

3名

15名

注:本科生学生组织包括:学生会、团委、综测中心、学习指导中心、传媒中心、本科生党建中心、科技协会;研究生学生组织包括:研究生会、研究生党建中心。

2.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自强标兵:学院推荐名额为各1名,本科生、研究生均可申报。

3.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标兵:学院推荐名额为各1个,申报条件为大二及以上年级的全日制本科生所在班级或寝室。

4.学术标兵:学院推荐名额为硕士研究生1名。

5.创新标兵:学院推荐名额为本科生1名、研究生1名,优先考虑在超一流竞赛中成绩突出的个人。

6.陈赓奖学金: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评选,在学术标兵、创新标兵、自强标兵、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最优者产生。

(四)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申请的注意事项

1.学院开展的是“2024-2025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评比(学院系列)”和“2024-2025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评比(心理委员系列)”,在院外学生组织或各类校级社团担任职务的学生干部,如有意参评校优秀学生干部,应向所在的院外学生组织或各类校级社团提出申请。

2.校三好学生申报条件要求学年学习平均成绩分数在85分以上(含85分)。

3.优秀学生干部申报条件要求学年学习成绩居所在年级、专业或班级前5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居所在年级、专业或班级前30%。。

4.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可以兼得。

(五)学术标兵申报要求说明

1.发表的论文、授权的专利及其他成果为评选学年周期内(即2024年9月1日起至2025年9月1日止)获得,其余时间不予认定;

2.填报论文须为以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作者)在本领域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与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3.填报获奖奖项须为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且须为有效排名;

4.填报专利须为已授权的中国发明专利或PCT授权的国际发明专利或获得中国专利奖银奖及以上,且须为第一完成人或第二完成人(导师第一完成人);

5.填报的国际、国家、省级、行业标准,须为本人作为主要负责人参与制定的;

6.填报的其他成果须由学院认定。

(六)创新标兵申报要求说明

1.获奖的竞赛、发表的论文、授权的专利及其他专长为评选学年周期内(即2024年9月1日起至2025年9月1日止)获得,其余时间不予认定;

2.填报获奖奖项须为在《哈尔滨工程大学2025年度学生创新创业校外竞赛库》中的竞赛获奖项目,限报两项代表作,同专利共计限报2项。

3.填报论文须为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4.填报专利须为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且须为第一完成人,同论文共计限报2项。

5.其他专长可填报作为负责人或主要成员的科研项目、国创项目等各类体现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活动成果,限报1项。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转专业学生申报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在原学院选,占原学院名额,纸质版与电子表的汇总表在原学院填报并标明现学院名称。

2.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标兵要在学院评选的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班级、优秀寝室中产生。

3.评选条件中要求全班评奖学年内全班成绩无不及格,是指截至评选日期全班同学无不及格,补考通过不计算为不及格记录。

4.各奖项评选条件中所要求的学习成绩排名原则上二年级学生以年级为单位排序,三、四年级学生按专业进行排序。

5.优秀学生干部参评范围为在班级、校院学生会、校院研究生会、校院团委等学生组织和2024年度通过校团委年审的学生社团、学生自管团体等团体担任职务的学生干部。

6.2024—2025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班级、优秀寝室需要通过智慧学工系统荣誉称号申请,申请时间为10月1日—10月8日,其他评优项目线下申报。具体操作程序见有关通知。

三、评选要求

1.评选采取申报制,不申报者不参评。

2.学院成立由分管本科生教育的副书记和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书记、副院长任组长,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和学生代表任成员的评优工作小组,负责初选的组织、审核和推荐工作。

3.评优工作依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哈工程校发〔2025〕58号)执行。

4.已申报但未在班级获评校三好学生或校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也需填写“校三好学生”或“校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在备注里写明“未获评”,随班级上报。学院评优工作小组根个人总结、班级评议结果和综合表现来予以评定。

四、时间安排及申请要求

(一)申报材料相关要求

1.需同时提交纸质版、电子版的材料。

(1)汇总表:“学术标兵”“创新标兵”“自强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包含心理委员系列)“三好班级”“优秀寝室”汇总表。

(2)申报表:“学术标兵”“创新标兵”“自强标兵”“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标兵”。以上材料均需正反面打印。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班级”“优秀寝室”无需提交申报表。

3.申报理由填写要求:字数限制在150—200字左右,事迹介绍部分表述上要简明扼要,围绕申报奖项特征,不要对候选人曾获得奖项作流水账式的罗列。

4.事迹材料撰写要求:每位“学术标兵”“创新标兵”“自强标兵”“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标兵”申报者在提交申报表的同时,需提交一份1000—15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介绍。自拟题目、以第三人称撰写,内容上要实事求是,语言简练,避免空泛或面面俱到,要重点体现申报奖项特征的突出事迹,请勿在材料内加入照片。

5.学术标兵申报要求:申报者提交报名表同时提交发表论文复印件和专利授权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

6.创新标兵申报要求:申报者提交报名表同时提交校团委出具的竞赛获奖认定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复印件和专利授权书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

(二)报送要求

1.汇总表

请各班级联系辅导员召开总结大会,按分配名额推选出符合条件的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

(1)本科生

各班级班长将“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电子版统一整理汇总后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年级辅导员,压缩文件命名为“班级全称+汇总表”。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25日20时,逾期不予处理。

(2)研究生

各班级班长将“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电子版统一整理汇总后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3436785251@qq.com,压缩文件命名为“班级全称+汇总表”。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25日20时,逾期不予处理。

(3) 学生组织

有意愿通过学生组织申报“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包含心理委员系列)的同学,将“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包含心理委员系列)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1790039161@qq.com,文件命名为“申报奖项名称+姓名+学生组织职务/心理委员”。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25日20时,逾期不予处理。

2.申报表

(1)本科生

 “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班级”“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优秀寝室标兵”“自强标兵”“创新标兵”的申报表由申报人/负责人进行申报,《申报表》重新命名为“学号-姓名-XXX(具体项目)申报表”,电子版于9月25日20时前发至本年级辅导员,纸质版于9月25日18时—20时交至基础楼417,超期视为放弃申请。

(2)研究生

 “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创新标兵”“自强标兵”的申报表由申报人进行申报,《申报表》重新命名为“学号-姓名-XXX(具体项目)申报表”,电子版于9月25日20时前发至3436785251@qq.com,纸质版于9月25日18时—20时交至基础楼417,超期视为放弃申请。

3.各项标兵自由申报,由答辩产生,每位申报人/负责人答辩时长不超过3分钟,自备1页答辩海报(PPT或PDF版本),于9月25日20时前发送至18945659768@hrbeu.edu.cn,答辩时间:9月26日14时,答辩地点:基础楼433会议室。

4.各班级学生干部要仔细阅读通知,为学生做好评优解读工作。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及时联系辅导员。

本科生联系人:徐硕,联系电话:18945659768;研究生联系人:郭润泽,联系电话:13836005866。

5.荣获各项荣誉的同学,须配合学校及学院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具体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面向低年级同学举办经验分享报告会、参与公众号推文素材撰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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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