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博士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激发博士研究生创新潜力和积极性,引导博士研究生开展挑战性的研究工作并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促进一流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学院设立“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院长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入选院长基金,方可申报“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校长创新基金”。现开展2025年院长基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程序
申报条件及程序见《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院长创新基金管理实施细则》(附件1)。
二、时间安排
2025年6月24日11:00前,符合院长基金申报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提出申请,填写“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院长创新基金申请书”(附件2),将申请书及相关学术成果证明材料纸质版报学院教务办425,电子材料发至邮箱chxyjwb@hrbeu.edu.cn。
三、报送材料要求
1.经导师审核签字的“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院长创新基金申请书”(附件2)。纸质及电子版各1份,电子版命名格式:申请人姓名+申请书。
2.相关证明材料。《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院长创新基金申请书》所列的申报院长基金学术成果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模板见附件3)。纸质及电子版各1份,电子版命名格式:申请人姓名+证明材料。
3.2025年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院长基金申请人汇总表(附件4)。纸质及电子版各1份,电子版命名格式:申请人姓名+汇总表。
四、工作要求
(一)博士研究生申请院长基金须征得导师同意,原则上每位导师名下每年仅可有1名博士研究生获得基金资助。每名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只能获得1次院长基金资助。在学生申请院长基金和开展研究过程中,导师负有指导责任。
(二)博士研究生院长基金申报必须紧紧围绕学位论文研究内容展开,努力争取学位论文达到国内最高水平;基金负责人在受资助期间必须申报“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校长创新基金”,并在高水平国内外学术会议进行口头报告一次;获得博士学位后,须参评国家一级学会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三)原则上博士研究生获得资助后至毕业前至少应有2年的课题研究时间。
(四)基金资助实行宁缺毋滥的原则,如无符合条件或评审不通过者,名额可空缺。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