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社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4-09-19浏览次数:3744

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2023-202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及社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委员会

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奖助学金的申报评定、材料审核和公示报送工作。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副书记、分管本科生教学副院长、班主任、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等组成,由学院副书记任组长。

二、名额分配

年级

国家

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天楹

奖学金

小米

奖学金

中国船级社奖学金

双登

奖学金

从善如登

奖学金

本科

二年级

2名

14名

 

小米奖学金1名

成绩优秀奖1名

2名

 

本科

三年级

4名

15名

1名

小米奖学金1名

持续进步奖1名

4名

本科

四年级

3名

12名

 

 

 

4名

硕士

二年级

 

 

小米特等奖学金推荐人选1名(参加学校联评答辩)

 

 

一等奖4名

二等奖10名

硕士

三年级

三、评审条件及程序

1.国家奖学金

(1)奖励标准

每人8000元/年。

(2)评审条件

在2023-2024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本专业10%的同学可以自愿申请,评审委员会在所有符合基础条件的申请人中根据学年综合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与答辩人员名单,通过答辩环节确定国家奖学金拟评定人选。

在各年级各专业符合基础条件的申请人中,本科四年级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综合测评成绩前7名、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前8名、材料物理专业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前3名进入答辩;本科三年级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综合测评成绩前7名、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前7名、材料物理专业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前3名进入答辩;本科二年级原材料类专业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前12名、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前5名、材料物理专业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前4名进入答辩。

2.国家励志奖学金

(1)奖励标准

每人5000元/年。

(2)评审标准

在本学期及2023—2024学年均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生可以自愿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为班级名额与年级名额两部分:评选班级名额时,原则上由每班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第一学生获得,若排名第一学生不符合条件,则在本班按上一学年学习成绩顺延,如本班没有符合条件学生,则该名额在本年级进行调配;评选年级名额时,未获得班级名额且上一学年学习成绩靠前的同学依次获得。

3.天楹奖学金

(1)奖励标准

每人10000元/年。

(2)评审标准

申报对象为全日制在本科生三年级,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没有不及格科目,英语须过四级;其他要求参照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通过答辩环节确定天楹奖学金拟评定人选。

4.小米奖学金

(1)奖励标准

小米特等奖学金:每人20000元/年。

小米奖学金:每人5000元/年。

(2)评审条件

参照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本科生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通过答辩环节确定推荐参加小米特等奖学金全校联评人选、小米奖学金拟评定人选。

学生在读期间仅可获评一次小米特等奖学金。申请小米特等奖学金者学习成绩及综合成绩排名位于前10%。需提交2023-2024学年学习成绩单;2023-2024学年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封面、目录和正文,一式一份);学科竞赛、创新类大赛获奖证书或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获奖证书、认定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专利授权证书、科技查新报告、技术鉴定材料或其他有效参考材料等复印件一式一份;其他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原件真实性由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

5.中国船级社奖学金

(1)奖励标准

成绩优秀奖:每人3000元/年。

持续进步奖:每人3000元/年。

(2)评审条件

成绩优秀奖:本科二年级材料物理专业学习成绩第一名、原材料类专业、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学习成绩前三名学生可自愿提交申请,通过答辩环节确定成绩优秀奖拟评定人选。

持续进步奖:本科三年级由大一学年学习成绩占专业前20%且大二学年进步幅度最大的同学获得,若进步幅度最大的同学不符合基础条件,则按进步幅度顺延,若进步幅度相同,按照两学年学习成绩排序,确定持续进步奖拟评定人选。

6.双登奖学金

(1)奖励标准

每人2000元/年。

(2)评定条件

取得一定创新成果的学院在读本科生(大一年级除外)可以自愿提出申请,评定依据依次为:

①超一流竞赛省级以上奖项(前三有效);

②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要求以第一作者发表,有效性及重要程度参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体系);

③一流竞赛省级以上奖项(前三有效,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前五有效);

④一类竞赛省级以上奖项(前三有效);

⑤二类竞赛省级以上奖项(前三有效)。

学院教务办公室对申报者课程成绩进行审核,学院团委对申报者的创新奖项进行审核,学生工作办公室按照评定依据的优先级进行排序并确定获得奖学金人选。

特别说明:

①竞赛以当年团委竞赛库为准,首先按照评定依据的优先级排序,都相同者比较2023-2024学年综合测评成绩。

②学术论文必须Online(提供 DOI号)及以上,必须为第一作者,共同一作排名第二者不参评;作者署名、第一单位必须为“哈尔滨工程大学”;评选时比较是否入选ESI高被引论文以及单篇最高分区及影响因子,都相同者比较2023-2024学年综合测评成绩。

7.从善如登奖学金

(1)奖励标准

一等奖每人5000元/年;二等奖每人2000元/年。

(2)评定条件

取得一定创新成果的学院硕士二年级、硕士三年级在读全日制非定向培养的学生(入学时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没有工资收入)可以自愿提出申请。评定依据依次为:

①超一流竞赛省级以上奖项(前三有效);

②研究生创新系列大赛省级以上奖项(前三有效);

③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要求以第一作者发表,有效性及重要程度参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体系);

④一流竞赛省级以上奖项(前三有效);

⑤一类竞赛省级以上奖项(前三有效);

⑥二类竞赛省级以上奖项(前三有效)。

学院教务办公室对申报者课程成绩进行审核,学院团委对申报者的创新奖项进行审核,学生工作办公室按照评定依据的优先级进行排序并确定获得奖学金人选。

特别说明:

①竞赛以当年团委竞赛库为准,首先按照评定依据优先级排序,都相同者比较2023-2024学年综合测评成绩

②学术论文必须Online(提供DOI号)及以上,必须为第一作者,共同一作排名第二者不参评;作者署名、第一单位必须为“哈尔滨工程大学”;评选时比较是否入选ESI高被引论文以及单篇最高分区及影响因子,都相同者比较2023-2024学年综合测评成绩。

四、注意事项

1.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资助工作实施细则》(哈工程校发〔2023〕56号)有关规定:同一学期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社会奖学金之间原则上不可兼得;评奖期间内教学计划要求的课程成绩有不及格者、评奖期限内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未解除者、无故拖欠学费和住宿费者不能参加各奖项的申报评定。

2.以上各类奖学金可同时申报两项,设立第一、二志愿,但不可兼得,申报两项奖学金的学生须同时满足所申报两项奖学金的评选条件,评审时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进行评定。填报志愿时,申请学生须在纸质版第一页右上角用黑色碳素笔注明“第一志愿”或“第二志愿”;在发送电子版报名材料时,也须在邮件中进行备注。

各类申请表均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填写,详见附件1,不可以改动格式。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双面打印(仅限一页)。

五、时间进度

9月19日,发布工作通知。

9月27日,提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社会奖学金(小米特等奖学金除外)的申报材料。纸质版申请表请于9月27日14:00-16:00期间交至基础楼419。电子版申请表请于9月27日16:00之前上报至1824450918@139.com。两版申请表均须按时提交,超期视为放弃申报。

9月30日,进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社会奖学金(小米特等奖学金除外)评选答辩,拟定于9月30日13:30在基础楼349会议室召开,申请答辩的学生注意提前1个小时将PPT拷贝到场地电脑,每人答辩限时3分钟,2分30秒响铃提醒,超时停止答辩。

10月8日,对拟评定结果的名单公示。

10月11日,材料上报学校。

附件1.zip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4年9月19日

 

编辑:郭润泽

审核:刘东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