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学年总结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3-11-01浏览次数:2286

各班级: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校学字〔2013〕17号)中有关规定与学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学年总结及评优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学校开展学年总结及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年总结工作

(一)时间、地点安排

学年总结具体时间、地点由各班级联系辅导员安排。

(二)工作步骤

学年总结分个人总结、民主评议两个步骤进行。

1.个人总结:每名学生围绕一年来在德智体美劳等各个方面的综合表现做认真、全面总结,并向班级同学进行汇报,目的在于发现问题、找出不足,促进个人成长。对自我总结不认真的学生,暂缓评议,并取消一系列评优资格。

2.民主评议:在学生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各班级对每名学生给出客观评价,发现问题,找出不足,以促进学生本人的成长。

(三)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评优工作,班长要对一年来的班级工作做出总结,肯定成绩、发现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2.各班级以开展学年总结工作为契机,着力提升学生的口语表达能力、语言组织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为善表达者创造更多的机会和舞台,给不善表达者更多的熏陶和勇气,并进而全面提高学生的交流表达能力。

二、年度评优工作

(一)评优项目

创新标兵、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自强标兵、三好班级、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优秀寝室标兵、陈赓奖学金。

(二)申报条件

1.大二及以上年级的全日制本科生可申报。

2.硕士研究生:二年级(含)以上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报。

3.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生、二年级(含)以上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申报。

4.各项目申报条件见《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校学字〔2013〕17号),申报者要符合其中所规定的其他申报条件并填写相应申请表。

(三)申报名额分配

1.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班级、优秀寝室、院三好学生、院优秀学生干部申报名额分配如下:


校三好学生

校优秀学生干部

三好班级

优秀寝室

院三好学生

院优秀学生干部

大二

每班1名

每班1名

1个

5个

每班1名

每班1名

大三

17名

19名

1个

每班1名

每班1名

大四

每班1名

每班1名

1个

每班1名

每班1名

硕二

自行上报,根据成绩排名评选

每班1名


 

每班1名

每班1名

硕三

每班1名

博二

博三

博四

博五

2.  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自强标兵:学院推荐名额为1个,本科生、研究生均可申报。

3.  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标兵:学院推荐名额为1个,申报条件为大二及以上年级的全日制本科生。

4.创新标兵:学院推荐名额为本科生1个、研究生1个,优先考虑在超一流竞赛中成绩突出的个人。

5.陈赓奖学金:由学生工作处组织评选,在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自强标兵、创新标兵最优者产生。

(四)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申请的注意事项

1.学院开展的是“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评比(学院系列)”和“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评比(心理委员系列)”,在院外学生组织或各类校级社团担任职务的学生干部,如有意参评校优秀学生干部,应向所在的院外学生组织或各类校级社团提出申请。

2.校三好学生申报条件要求学年加权平均成绩分数在85分以上(含85分)。

3.校优秀学生干部申报条件要求学年加权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

4.院三好学生申报条件要求学年加权平均成绩分数在80分以上(含80分)。

5.院优秀学生干部申报条件要求学年加权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含75分)。

6.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可以兼得,院三好学生、院优秀学生干部可以兼得。

7.校三好学生、院三好学生不可以兼得,校优秀学生干部、院优秀学生干部不可以兼得。

8.校三好学生、院优秀学生干部可以兼得,校优秀学生干部、院三好学生可以兼得。

9.2022—2023学年度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需要通过网上办事中心学生评优申请,其他评优项目线下申报。具体操作程序见附件。

(五)创新标兵申报要求说明

1.获奖的竞赛、发表的论文、授权的专利及其他专长为评选学年周期内(即2022年9月1日起至2023年9月1日止)获得,其余时间不予认定;

2.填报获奖奖项须为在《哈尔滨工程大学2023年度学生创新创业校外竞赛库》中的竞赛获奖项目,限报两项代表作,同专利共计限报2项。

3.填报论文须为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4.填报专利须为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且须为第一完成人,同论文共计限报2项。

5.其他专长可填报作为负责人或主要成员的科研项目、国创项目等各类体现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活动成果,限报1项。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转专业学生申报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在原学院选,占原学院名额,纸质版与电子表的汇总表在原学院填报并标明现学院名称。

2.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标兵要在学院评选的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班级、优秀寝室中产生。

3.评选条件中要求全班评奖学年内全班成绩无不及格,是指截至评选日期全班同学无不及格,补考通过不计算为不及格记录。

4.各奖项评选条件中所要求的学习成绩排名原则上二年级学生以年级为单位排序,三、四年级学生可以按专业进行排序。

三、评选要求

1.评选采取申报制,不申报者不参评。

2.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和学生代表任成员的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负责初选的组织、审核和推荐工作。

3.评优工作依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校学字〔2013〕17号)执行。

四、时间安排及申请要求

(一)各班级报送的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院三好学生、院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选无异议并审核无误后,将申报材料按时报送。

(二)申报材料相关要求

1.只需提交电子版的材料:“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包含心理委员系列)、“三好班级”“优秀寝室”汇总表。

2.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的材料:“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班级”“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优秀寝室标兵”“自强标兵”“创新标兵”申请表、事迹材料 ,以上材料的纸质版均需正反面打印。

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无需提交申报表。

4.申报理由填写要求:字数限制在150—200字,事迹介绍部分表述上要简明扼要,围绕申报奖项特征,不要对候选人曾获得奖项作流水账式的罗列。

5.事迹材料撰写要求:每位“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班级标兵”、 “优秀寝室标兵”“自强标兵”“创新标兵”申报者在提交申报表的同时,需提交一份1000—1500字的主要事迹介绍。自拟题目、以第三人称撰写,内容上要实事求是,语言简练,避免空泛或面面俱到,要重点体现申报奖项特征的突出事迹,请勿在材料内加入照片。

6.创新标兵申报要求:申报者提交报名表同时提交校团委出具的竞赛获奖认定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复印件和专利授权书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

(三)报送要求

1.汇总表

请各班级联系辅导员召开总结大会,按分配名额推选出符合条件的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院三好学生、院优秀学生干部。

(1)本科生

各班级班长将“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院三好学生”“院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电子版统一整理汇总后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年级辅导员,压缩文件命名为“班级全称+汇总表”。报送截止时间为11月5日23时,超期视为放弃申报。

(2)研究生

各班级班长将“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电子版统一整理汇总后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1395861065@qq.com,压缩文件命名为“班级全称+汇总表”,超期视为放弃申报。

2.申报表

(1)本科生

“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班级”“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优秀寝室标兵”“自强标兵”“创新标兵”的申报表由申报人/负责人进行申报,《申报表》重新命名为“学号-姓名-XXX(具体项目)申报表”,《申报表》、事迹材料于11月5日23时前发至本年级辅导员,纸质版提交时间待进一步通知,超期视为放弃申报。

(2)研究生

“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创新标兵”“自强标兵”的申报表由申报人进行申报,《申报表》重新命名为“学号-姓名-XXX(具体项目)申报表”,《申报表》、事迹材料于11月5日23时前发至1395861065@qq.com,纸质版提交时间待进一步通知,超期视为放弃申报。

3.各项标兵自由申报,由答辩产生,每位申报人/负责人答辩时长不超过3分钟,自备PPT,答辩时间:11月8日16时,答辩地点:基础楼349会议室。

4.各班级学生干部要仔细阅读通知,为学生做好评优解读工作。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及时联系辅导员。

5.本科生联系人:李行,联系电话:19990788844

研究生联系人:阿里木江,联系电话:15046084809


附件1:各类汇总表.rar

附件2:各类申报表.rar

附件3:(校学字〔2013〕17号)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2013修订版).doc

附件4:哈尔滨工程大学2023年度学生创新创业校外竞赛库.pdf.pdf

附件5:关于“学生评优申请”业务流程的说明.docx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1月1日

 

编辑:闫威啸

审核:刘立静